审计处是学校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工作部门。
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财经、审计方面的政策、法令、法规和规定。
2、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要求,起草制定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实施意见和其他内部审计规章制度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、预算执行情况、教育资金和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、基建修缮工程的预决(结)算、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、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、大宗物资采购、科研经费使用等依法进行审计监督。
4、负责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,配合组织部做好部门负责人的离任审计。
5、负责监督检查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的执行。
6、负责对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、损害学校经济利益的有关责任人,按照规定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、处罚的意见和建议;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涉及案件方面的账务查证工作,为促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服务。
7、负责编制审计工作统计报表,确保统计报表质量,按时报表、报盘和报送有关的文件资料,如实反映审计成果。
8、负责做好各类文件,特别是审计案卷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立卷和归档工作;做好审计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传递和交流工作。
9、负责审计队伍建设,开展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。
10、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11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财经、审计方面的政策、法令、法规和规定。
2、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要求,起草制定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实施意见和其他内部审计规章制度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、预算执行情况、教育资金和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、基建修缮工程的预决(结)算、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、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、大宗物资采购、科研经费使用等依法进行审计监督。
4、负责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,配合组织部做好部门负责人的离任审计。
5、负责监督检查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的执行。
6、负责对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、损害学校经济利益的有关责任人,按照规定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、处罚的意见和建议;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涉及案件方面的账务查证工作,为促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服务。
7、负责编制审计工作统计报表,确保统计报表质量,按时报表、报盘和报送有关的文件资料,如实反映审计成果。
8、负责做好各类文件,特别是审计案卷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立卷和归档工作;做好审计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传递和交流工作。
9、负责审计队伍建设,开展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。
10、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11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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